眉山市東坡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注:戶口在東坡區人才中心且并未辦理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可直接到人才中心辦理
參保業務辦理操作示意圖
一:
參保居民以家庭為單位帶上以下證件到鄉鎮勞動保障所或社區辦理參保手續
1、戶口本原件、復印件(主頁和家庭成員頁);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享受城市低保的,帶上低保領取證原件、復印件;
4、喪失勞動力的重度殘疾人帶上殘疾證(一、二級)原件、復印件;重度殘疾學生、兒童帶上殘聯手續原件、復印件. 5、“三無人員”帶上相關證件、復印件。
6、家庭成員中已參保人員帶上參保證件。
7、長期異地居住人員帶上居住地暫住證原件、復印件。 |
二:
鄉鎮勞動保障所或社區經辦人員審查原件,復印件是否屬于參保對象,家庭成員是否應保盡保,符合條件的留存證件復印件,并填寫參保相關手冊。(低收入家庭60歲以上人員先向社區申報,并提供家庭收入材料,社區初審后報鄉鎮、街道辦事處復核,經公示無異議后憑公示材料到鄉鎮勞動保障所或社區辦理手續)。 |
三:
審查合格后,鄉鎮勞動保障所或社區經辦人員開具繳費通知單,參保人員持繳費通知單到指定繳費點(銀行或財政所)交納醫療保險家庭交納部分。 |
四:
參保人員持繳費憑證返回經辦點,經辦人員將參保人員信息資料錄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系統并辦理醫療卡。 |
備注:如中途因參保性質發生改變,請及時到經辦點變更;次年繳費時帶上身份證、戶口薄、醫療卡到經辦點繳納醫療保險費. |